跳到主要內容區

Logo

【語言中心】教育部舉辦「112年度外交小尖兵─英語種籽隊選拔活動實施計畫」,請五專一至三年級學生踴躍參加!

教育部「112年度外交小尖兵─英語種籽隊選拔活動」

(每校限1隊4人)報名參加

一、活動說明:

為培育國際化人才溝通能力、團隊精神及國際視野,特舉辦本活動,期透過校際間學生互相觀摩及國際間相互交流,深化學生之溝通與探究能力,提升學生對不同文化及價值觀之理解,進而促進國際間之交流與合作、邁向「接軌國際、鏈結全球」之願景。

二、活動參賽資格:

(一)全國高級中等學校、五專一至三年級在學學生。

(二)由各校遴選推薦優秀學生4人組隊報名參加,並以學校為報名單位,不   

   得跨校組隊。不得以個人名義參賽。

(三)參賽學生資格由各校(隊)自行審查及證明,並於本活動報名表上出具切

   結。如發現有資格不實者,取消該隊伍得獎資格,並追回獎狀及獎金。

三、112年度團體表演比賽主題為:

疫後新思維,台灣青年新視界(New Prospects for Taiwan's Youth in the Postpandemic Era);活動辦理期程如下:

1

1

1、北區:112114日(星期六),假桃園市立武陵高級中等學校舉行。

2、南區:1121111日(星期六),假高雄市立左營高級中學舉行。

3、中區:1121118日(星期六),假臺中市私立新民高級中學舉行。

(二)決賽112129日(星期六),地點將公告至「外交小尖兵官方網站(https://www.youthtaiwan.net/teendiplomatic/)」

四、活動時間:

旨揭活動自11291日起開始收件,至112930日截止,須同時完成網路及通訊報名,完成報名期限為通訊報名截止日(含當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時恕不受理。報名資訊,請詳見「外交小尖兵官方網站」(網址:

https://www.youthtaiwan.net/teendiplomatic/)。

五、比賽項目及方式

(一)初賽:

1. 團體表演:100

主題:疫後新思維,台灣青年新視界(New Prospects for Taiwan’s Youth in the Postpandemic Era)

(1) 內容:以英語進行具有原創性之創意話劇或戲劇等表演。

(2) 上場準備時間:以30秒為限,每超過130秒(含),裁判成績總平均後扣0.5分。

(3) 表演時間:以430秒至530秒為限,每超過或不足130秒(含),裁判成績總平均後扣0.5分。

2. 各區初賽依比賽成績之總分,決定入圍決賽之前8名優勝隊伍及10名表現優良隊伍(含同分;未取得學籍學生參賽團隊倘入圍優勝或表現優良隊伍,則以外加名額方式辦理),各區初賽之前8名入圍決賽之隊伍不排列名次,均列為該區初賽「優勝隊伍」。

3. 其總分之計算方式如下:

總分=團體表演(5 位評審加總成績/5)×100%。

(二)決賽:決賽24隊均完成2種項目比賽後依加權總分決定名次,比賽分2階段進行。

1. 團體英語即席演講:60%。

(1) 題目:由主辦單位臨場抽選1題作為共同講題。(其題目參考範圍,將於賽前公布於外交小尖兵官方網站)。各參賽學校於指定題目抽籤確認後,如經發現任何作弊行為,即取消參賽資格。

(2) 時間:每隊準備時間為20分鐘,演講時間以430秒至530秒為限,每超過或不足130秒(含),裁判成績總平均後扣0.5分。

2. 益智問答:40%。

(1) 範圍:包含外交時事、國際禮儀、人文素養等,原則以外交部網站內容為主。

(2) 方式:

A. 由各隊全員參加,主持人以英語進行提問。

B. 比賽題目共15題(複選題5題,答對者每題得10分;單選題10題,答對者每題得5分)。

3. 決賽依以上2項比賽成績乘以所占百分比加總後之總分,計算方式如下:

總分=團體即席演講(5位評審加總成績/5)×60%+益智問答(實際得分)×40%。

4. 優勝名次:

(1) 決賽取特優第1名至第5名、優等獎5名及佳作獎8名,依上列決賽各項比賽成績乘以所占百分比加總後之總分決定之。

(2) 總分相同之隊伍,將並列同一名次,惟其後隊伍之名次不予晉前(例:倘有兩隊並列第4名,其後隊伍之次將由第6名敘起,以此類推)。

(三)、 評審

() 本活動初、決賽之評審工作,由主辦單位依各比賽場次分別聘請5位具英語文(含外籍專家學者)或表演藝術、國際政治或外交事務等專業評審委員辦理。所有評審應簽署「利益迴避切結書」,以避免評審與參賽學校有任何指導或親友關係連結。

() 評分標率:

1. 初賽:團體表演:占100%(英語使用能力40%、創意30%、表演內容30%,輔助道具不計分)。

2. 決賽:

(1) 團體英語即席演講:占60%(英語使用能力及發音45%、內容40%、臺風15%)。全程以非演講方式進行者,不予計分。

(2) 益智問答:占40%。

(四)、獎勵

初賽:

1. 各區決定入圍決賽之前8名優勝隊伍及另選出10名表現優良隊伍(含同分), 其指導老師(以4名為度)及隊員可獲頒獎狀1 面。

2. 完成全程比賽,且平均分數達60分以上之參賽隊伍隊員,由主辦單位發給個人參賽證明1紙。

3. 初賽獲獎隊伍之指導老師,由主辦單位函請各校依權責從優敘獎,惟進入決賽隊伍之指導教師,以最終獲獎名次核敘。

4. 初、決賽競賽全程錄影內容由委辦單位完成剪輯後,將由主辦單位上傳至「外交小尖兵」相關活動網站,以供閱覽。

5. 為鼓勵偏鄉、資源較少之學校參與本活動選拔,完成各區報名、選拔之經教育部核定之偏遠地區及非山非市高級中等學校,核予學校參賽獎章乙枚;頒予每位師生參賽獎狀1紙。

6. 針對未列各區前8名或表現優良隊伍,但值得鼓勵、嘉許之學校師生,由主辦 單位及評選團,視各區參賽學校之數量,酌評選出初賽(A)潛力特別獎;(B)團體合作獎;(C)精神可佳獎共計25隊,核予每位師生該獎項獎狀1紙。

決賽:

1. 特優前3名隊伍(每隊指導教師僅限1名)將由主辦單位安排於寒假(或暑假)期間出國參觀訪問;獲得特優第4 名及第5 名之隊伍,各發給獎金新臺幣25,000元,其餘表現優等之隊伍(5名)各發給獎金新臺幣1萬元;獲佳作隊伍(第11名至18名)各發給獎金新臺幣5,000元獎金。(上述獎金依「各類所得稅扣繳率標準」須扣除10%稅款)。

2. 獲得特優之隊伍學校,由主辦單位頒發獎盃1座;參賽隊伍指導老師及隊員將依獎項每人各頒發獎狀1紙。

3. 決賽中參個人具特殊表現者,由評審頒予「團別獎」 決賽中參個人具特殊表現者,由評審頒予「團別獎」 決賽中參個人具特殊表現者,由評審頒予「團別獎」 決賽中參個人具特殊表現者,由評審頒予「團別獎」 決賽中參個人具特殊表現者,由評審頒予「團別獎」 決賽中參個人具特殊表現者,由評審頒予「團別獎」 決賽中參個人具特殊表現者,由評審頒予「團別獎」 決賽中參個人具特殊表現者,由評審頒予「團別獎」 決賽中參個人具特殊表現者,由評審頒予「團別獎」 0 5名,頒予獎狀 ,頒予獎狀 1紙;針對參賽個人具潛力、特色者,由主辦單位核予 ;針對參賽個人具潛力、特色者,由主辦單位核予 ;針對參賽個人具潛力、特色者,由主辦單位核予 ;針對參賽個人具潛力、特色者,由主辦單位核予 ;針對參賽個人具潛力、特色者,由主辦單位核予 ;針對參賽個人具潛力、特色者,由主辦單位核予 ;針對參賽個人具潛力、特色者,由主辦單位核予 ;「決賽潛力特別獎」05名,頒予參賽個人獎狀1紙。

4. 入選決賽但決賽成績未列於前18名之學校,頒予學校「入選決賽」獎章枚;該等學校每位師生,頒予「入選決賽」獎狀1紙以取代決賽參賽證明。

(五)、參加初、決賽應注意事項

1. 基於競賽公平,參賽隊伍應依實施計畫規定之競賽方式呈現。

2. 各校參賽學生應由教師帶領,依各場比賽時間準時到達比賽地點報到。另請攜帶學生證或身分證以便核對身分(未攜帶證件者,將不得參加比賽)。

3. 領隊老師以其中1名為主要連絡人,報名資料請務必填寫正確,相關獎項頒發如參賽證明或獎狀等,皆以報名資料為準。

4. 比賽期間,有下列情形者,倘經查驗或遭檢舉且由主辦單位查證屬實,該競賽項目裁判成績加總後扣10分:

5. 參賽學生一律穿著便服,不得穿著校服或是經主辦單位裁定足資辨識學校身分之服裝。

6. 舞台佈置或競賽使用之道具、海報等,呈現校名縮寫或足資辨識學校身分之字樣或圖示者。

7. 各比賽地點之舞臺設計圖,將由承辦單位於賽前公布於本活動專屬網站。參賽學校僅可使用承辦單位提供之音響設備,另舞臺道具須注意安全穩固,禁止使用實體3C產品做為表演道具,且不得由非參賽者於比賽中協助舞臺道具等相關事務。

8. 依據「各機關學校公教員工地域加給表」所列位於山僻或離島地區參賽隊伍之學校,由教育部依「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補助指導教師交通費及住宿費;參賽學生交通費全額(惟機票費半價)及住宿費(每名學生每日以新臺幣1,000元為上限)。

9. 比賽結果於結束後次日公布於外交小尖兵網頁:

a.各區初賽優勝及表現優良隊伍、最高分及最低分之優勝隊伍成績,並另以電子郵件方式寄送各參賽隊伍之初賽成績。

b.決賽全部隊伍各隊成績。

10. 各參賽隊伍可於成績公布1週內(以郵戳為憑),以書面(公文)掛號或電子公文向主辦單位申請複查(複查分數以該校各項分數及總成績為限)。另評審委員將提供比賽隊伍之整體優缺點及改進意見,於賽後公布於本活動專屬網站供參。

11. 各校在初賽時應繳交「音樂版權切結書」,確認比賽所使用音樂無版權問題。

12. 初賽及決賽不可因任何因素更換參賽學生,如參賽學生因故無法到賽,得以實際到賽學生人數參賽,惟其成績均不列入名次計算。

(六)本活動最新訊息將於活動開始後,隨時公布於主辦單位及承辦單位之網站。

(七)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另行規定之。

(八)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主辦單位保留調整或取消賽事及出國參訪之權利。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