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學年度【暑期重補修開課方式異動】提醒通知
請注意!
自106學年度起,本校開設【暑期重補修開課方式】將有異動,說明如下:
一、暑期重補修上課時間以6週以上為原則,每週上課不超過3天,
以避免過分密集上課,影響學生學習成效。
二、暑期重補修課程原本區分為2個階段開課(即七月份開設上學期課程,八月份開設下學期課程),
未來將回歸正常教學,週數拉長,以開課1期為原則。
三、請同學特別注意!如有重補修需求,應及早規劃!
如欲利用暑假同時修畢上、下學期課程,恐有衝堂問題。
四、「暑期重補修課程」或「暑期課程」選課時,應主動避免加選上課時間互相衝堂的科目。
「學生選課辦法」第七條規定「學生不得修習上課時間互相衝堂之科目,同一科目亦不得跨班上課。
如有衝堂者,衝堂科目學期成績均以零分計算。」
五、畢業班級課程如有重補修需求且符合開班條件,可依暑期重補修須知之公告,提前於畢業典禮結束
後開課。
六、「語言測驗輔助教學」課程(0學分4小時)
本課程因屬補救教學性質,不在暑期重補修課程開課範圍內。
依本校英語能力檢定實施辦法,
凡未能於四技三年級或五專四年級下學期結束前通過畢業門檻所規定之檢定考試者,
須於次一學年上學期或下學期參加「語言測驗輔助教學」課程(0學分4小時)。
七、以上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本校最新公告及各相關規定說明及辦法。
※教務處課務組 2017.09.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