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分學程修讀規定變更
Course Rules Change
有關學分學程需修讀 "至少外系9學分"之條件,
於102學年度第2學期已修訂為 "至少外系 6 學分",
並適用於所有正在修讀學分學程的同學。
外系6 學分不包括
(1)自己系內課程
(2)院必修、院選修
(3)通識課程
(4)第二外語
瀏覽數:

Course Rules Change
有關學分學程需修讀 "至少外系9學分"之條件,
於102學年度第2學期已修訂為 "至少外系 6 學分",
並適用於所有正在修讀學分學程的同學。
外系6 學分不包括
(1)自己系內課程
(2)院必修、院選修
(3)通識課程
(4)第二外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