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發中心】教育部請本校鼓勵專科部教師參與普通高級中學課程學科中心辦理之教師研習
主旨:
教育部鼓勵專科部教師參與普通高級中學課程學科中心辦理之教師研習,以利專業成長一案,請 查照。
說明:
一、依專科學校法第32條第3項規定,專科學校五年制前三年課程,應配合後期中等教育課程發展定之,以求後期中等學生具備共同核心能力。
二、為利專科部教師進行相關學科專業成長,請 貴校鼓勵教師參與普通高級中學課程學科中心所辦理之教師研習。相關研習訊息可透過學科中心入口網站(http://web.ylsh.ilc.edu.tw/subject/index.php),申請加入相關學科中心之會員並訂閱電子報後,即可即時取得研習資訊並報名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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