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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課務組】「外交獎學金」100年(99學年度)開始受理申請~~~

 

100年(99學年度)「外交獎學金」

 

 

 

  

(一)申請資格:

 

1、各大學院校有志從事外交工作之在學學生,且須修讀外交、國際關係、國際政治、國際經貿、區域研究、外文等相關課程5門以上(應含1門外文或附相關證明文件),另如選修與全球化有關之課程,可抵充上開規定修讀之相關課程,惟至多2門。

 

 

2、上述科目修業成績平均須達80分以上,且兩學期學業及操行平均成績均達80分以上,無不及格科目;另體育成績需為75分以上(無須選修體育者免計)。

 

(二)申請程序及審核方式:

 

1、申請人應於申請期間填具申請書,並備妥上一學年度成績單正本、在學證明、自傳、教授推薦函及未領取其他獎學金切結書,向所屬學校申請。

 

 

 

2.本獎學金涉及本部100年度之預算,惟該預算尚未完成法定程序,本部得視立法院預算審議情形調減或終止本獎學金之申請。

 

 

如有任何問題,歡迎各位老師來電詢問,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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