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課務組』97學年度第2學期五專部期末考試日程表
注意事項: (請同學務必配合遵守)
一、為端正考試風紀,請發揮高度榮譽心(期末考試時將要求監試教師加強嚴格監考)。
二、考試時不得攜帶手機應試。
三、鉛筆盒內與桌面上不得放置或書寫任何考試相關資料,違者依考試規則處理。
四、書籍背包一律放置教室前後,桌面僅可使用透明墊板。
五、遲到逾20分鐘不得入場,考試開始後未滿30分鐘,不得繳卷出場。
六、請同學務必牢記考試日程,若有記錯時間或遲到情形者一律不得請假。
七、若因重大疾病不能如期應試,應於該課程考完三天內檢附醫院診斷證明書至課務組辦妥請假手續;逾期或證明不符者,一律以曠考論(若請假日為星期四與星期五者,請務必於隔週一之前辦妥請假手續)。
瀏覽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