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處註冊組】公告「112學年度日間部雙主修申請資格及修讀標準」。(申請日期延長至5月5日)
公告
主旨:公告「112學年度日間部雙主修申請資格及修讀標準」。
依據:本校「學生雙主修辦法」。
公告事項:
一、有意申請修選讀雙主修者,請參閱「學生雙主修辦法」, 其前一學年每學
期學業平均成績須達80分,或其成績名次在該班學生人數百分之二十以內
,且操行成績在75分以上。
二、修讀課程科目依據111學年度應修科目表為主。
三、有意申請者,自112年4月10日(星期一)起至5月5日(星期五)止,每日上午
8時30分至下午5時,請至註冊組領取雙主修申請書,並填妥應填資料,檢
附歷年成績單及名次證明書,經原就讀系(科)主任同意且簽章後,將申請書
送註冊組彙辦。
四、註冊組訂於6月中旬公告核准名單,申請通過同學自112學年度第1學期開始
修讀。
